栖霞市群悦畜禽养殖厂成立于2021年8月,注册地址位于山东省烟台市栖霞市官道镇大阎家村北,类型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马茂森,经营范围为牲畜饲养、家禽饲养。
栖霞市群悦畜禽养殖厂于2021年9月29日办理了栖霞市群悦畜禽养殖厂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登记手续(年出栏育肥猪4000头),项目目前正处于建设阶段,由于市场猪肉的总体需求量呈刚性增加,生猪养殖业发展空间和潜力依然巨大。根据市场的需求和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栖霞市群悦畜禽养殖厂适时提出建设栖霞市群悦畜禽养殖厂新增年出栏9000头生猪养殖项目,扩建项目新增投资200万元,依托现有项目养殖区的4个猪舍进行扩建,长度由原先的50m加长到150m,单舍存栏能力由原先的500头增加到1625头,黑膜沼气池的设计容积由1500m3改成6000m3,沉淀池的设计容积由1000m3改成3000m3,沼液池的设计容积由500m3改成1000m3,扩建项目新增年出栏育肥猪9000头,现有项目年出栏育肥猪4000头,现有在建项目和扩建项目建设完成后,全场年出栏育肥猪合计13000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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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气
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猪舍、粪污区产生的恶臭气体、沼气火炬烟气。
猪舍恶臭气体属于无组织面源排放污染源,采取以下臭气污染控制措施:通过科学使用饲料及添加剂;增加清粪频次;加强猪舍通排风;加强场区绿化,从而减轻恶臭气体影响。固液分离区、沼渣暂存区等区域通过加入的秸秆或稻壳木屑、EM生态菌等能够快速的吸收和消除大部分恶臭。经采取上述控制措施后,恶臭污染物的排放量将有很大程度的降低。恶臭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浓度均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 二级新扩改建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也能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的要求。
由于沼气为清洁能源,燃烧前进行了脱硫净化处理,燃烧后主要生成二氧化碳和水,只产生少量的SO2、NO2、烟尘等污染物。火炬燃烧废气产生的污染物SO2、NO2、烟尘的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猪尿、冲洗废水、生活污水等。
根据《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有关规定,畜禽养殖过程产生的污水应坚持种养结合的原则,经无害化处理后尽量充分还田,实现污水资源化利用。项目将建设规范化的粪污处理系统。猪尿和冲洗废水混合收集处理,经管道排入场区西侧固液分离,分离后的分离液进入黑膜沼气池。
发酵池厌氧发酵产生沼气和沼液。固液分离后的粪渣全部进行好氧发酵成有机肥,用于周边农田施肥;沼液和沼渣在施肥季节采用PE防渗轻质管道运至种植区用作肥料还田。该处置方式体现了农牧结合、种养平衡的原则,不但使得粪污得到综合利用不外排,还为企业创造了一定的经济效益。
(3)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猪粪便、病死猪、防疫垃圾、消毒剂及火碱废包装、沼渣、沼液、废脱硫剂生活垃圾、餐饮垃圾、沼气脱硫系统废脱硫剂及生活垃圾。其中猪粪便、沼渣和沼液一起用于周边农田施肥;废脱硫剂全部厂家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送垃圾填埋厂处置;餐饮垃圾存放于项目区泔水桶内,统一收集外运。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置;防疫过程中产生的废防疫器具属于危险废物,全部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项目固体废物全部得到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处置方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的规定。同时,项目固体废物的贮存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的要求。经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防治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风机、泵类、固液分离机设备等,噪声源强在75~95dB(A)之间。从设备设计安装入手,采取消音、隔音、吸音等降低噪声措施,并且从平面布局、绿化降噪等方面降低厂界噪声的排放,经采取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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